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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縣人民政府關于飲馬河重點段治理工程范圍內擬征遷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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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確保永吉縣飲馬河重點段治理工程征遷工作順利完成,依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現將有關征遷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遷范圍內的單位和個人,均須遵守本公告。 二、征遷主體:永吉縣人民政府 三、實施單位:黃榆鄉(xiāng)人民政府、金家鄉(xiāng)人民政府、萬昌鎮(zhèn)人民政府。 四、征遷范圍:永吉縣飲馬河干流堤防及支流回水堤兩側。依據已批復的《吉林省飲馬河重點段治理工程(永吉縣段)建設征地移民安置規(guī)劃大綱》規(guī)劃范圍開展征遷。 五、征遷范圍內的土地及地上物,按照《永吉縣飲馬河重點段治理工程征遷補償安置方案》進行補償、安置。 六、自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在征遷范圍內未經永吉縣人民政府批準,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新建、改建、擴建建(構)筑物;不得新建大棚;不得搶栽搶種樹木及其他作物或改變土地用途。 七、本公告施行后,有關部門停止在征遷范圍內辦理土地、林權手續(xù),或核發(fā)、變更營業(yè)執(zhí)照等許可行為,違反規(guī)定辦理的,將依法追究有關部門和人員責任。 八、在征遷范圍內的單位和個人,應當積極支持飲馬河重點段治理工程建設,對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zhí)行公務或者擾亂公共秩序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永吉縣人民政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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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縣人民政府關于飲馬河等河道管理范圍內禁止種植高桿作物和林木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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